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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喜德县委办公室 喜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十九轮(2018年度)县级党政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1月19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党政企事业单位:

  为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预防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十九轮(2018年度)州级党政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凉委办〔2017〕151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活动,现将第二十九轮县级党政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州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群众信访工作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意见,牢记“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宗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党政领导干部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主导作用,坚持依法办事,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喜德脱贫奔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受理和承办疑难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信访事项和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二)坚持“思想教育与依法处理相结合”原则。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按照政策和法律法规,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进行及时处理;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要耐心细致,把情绪疏导、思想教育贯穿到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处理一件事、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坚持“狠抓落实、注重效果”原则。接访领导到县委群工局领导接访室面对面接待上访群众,或通过视频接访系统听取诉求,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三、目标任务

  (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合理诉求,增强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大力弘扬党和政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下基层接地气、察民情办实事,更好地联系、服务和引导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按照“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总体要求,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举、主张权利与履行义务统一、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实现信访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了解掌握社情民意。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掌握群众疾苦;心贴心宣传党的惠民富民政策;听取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接访,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架起一座座连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四、接访安排

  (一)接访人员

  1.县委、县政府领导

  2.涉及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3.由县领导指派的其他相关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二)接访地点

  中共喜德县委群众工作局领导接访室

  (三)接访时间

  1.每周三(节假日除外)上午。

  2.全国两会期间每天一次(双休假日除外)。

  (四)服务保障

  接访具体工作事宜由中共喜德县委群众工作局负责综合协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责任,按要求做好接访下访工作,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的接访下访工作。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期间,所分管的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信访事项涉及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协助县领导接访,跟踪处理情况,及时为县领导接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县领导接访群众工作洛到实处,参与接待的律师事务所要选派优秀的律师协助做好领导接访工作。

  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访接待情况,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每月25日前书面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委群工局),以便汇总上报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热情接待群众。要认真落实接待群众来访时间要求,通过科学安排,合理调配,务必保证每周三(全国两会期间为每天一次)在县委群工局领导接访室接待来访群众;如当值领导干部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接访,可与其他领导干部调班,并提前告知县委群众工作局。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疑惑和情绪疏导工作,认真起到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严格依法办事。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接访领导要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并签署意见或直接解释;对一些涉及两个或多个部门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要主动牵头、组织会办、妥善处理;接访领导对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加强督办,一抓到底直至信访事项彻底解决。着力于“事要解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督促责任部门依法按照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依法依规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特别困难的群众,采取个案帮扶等措施,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的表达诉求,自觉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四)强化通报考核。各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的考核。按照《信访工作向组织部门定期通报情况试行办法》要求,将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情况纳入向组织部门定期通报信访工作情况范围,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着力督察督办。县委群众工作局根据县领导确定的办理责任主体及时交办,并负责督察督办,确保案结事了。对领导接访案件,实行“挂牌销号”,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中发现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工作不力的,由县委群众工作局进行专项督查,必要时联合两办督查室督查,并进行通报;信访事项办理部门要依法依规认真办理信访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后,将结果书面答复来访群众,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委群众工作局备案,县委群众工作局审查后报告接访的县领导。

  附件:2018县领导同志接访安排表.xls

  

                                                                         中共喜德县委办公室

                                                                       喜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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