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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德县安监局2015年工作职责


来源: 时间:2015年05月28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和规章规程,组织起草全县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初审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担县政府批准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人民政府
承办: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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