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㈠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生产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宏观管理工作,研究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调整产业结构、组织结构,了解全县乡镇企业运行状态。 ㈡负责工业集中区的规划、协调基础设施的建设,指导业主在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指导。 ㈢指导管理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及新产品开发工作。 ㈣指导股份制企业按《公司法》运行做好各类报表的收集、汇总、汇报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管理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深化企业改革,协调帮助解决企业改革和企业改革遗留的有关问题。 ㈤检测分析本地区电力经营运行态势,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㈥负责信息化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一规划并协调管理重大项目、工程通信设施。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组织拟订利用外资政策措施。 ㈦组织指导企业跨区域和境外开展合作、兼并重组;组织指导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㈧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 ㈨负责全县商品流通领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工作,做好酒类专卖、生猪定点屠宰,盐业、农资、石油、药品、民爆物质、拍卖、废旧物资收购的管理、检查、指导服务工作。 ㈩牵头做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 (十一)整顿和规范市场流通秩序,搞好市场建设规划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十二)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农民、社员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制定全县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积极参与有关涉农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指导促进全县合作经济的发展。指导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村经纪人队伍; (十三)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及运行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服务事项 1、 转报企业技改项目审批。(不收费) 2、 转报加油站年审。(不收费) 3、 转报生猪屠宰许可证。(不收费) 4、 办理酒类专卖许可证。(不收费) 三、 领导分工 局长胡国松 负责抓全局总体工作。 副局长何建负责 工业经济和供销社工作。 副局长左霞 负责商务工作。 党委书记尔古瓦铁 负责经济党委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