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德县广播电影电视体育局主要职能 (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新闻宣传、广播电视行业的线路、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落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和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的新闻宣传和事业建设的工作。 (二)根据国家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广播电视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的审核。 (三)负责全县境内用于广播电视节目接收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四)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 (五)依据国家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县广播电视网络进行规划和管理,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