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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德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信20170819038)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24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州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信20170819038)已收悉,举报件中反映“凉山州喜德县城区三轮车规模庞大,造成扬尘、尾气、噪声,交通等诸多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县委书记曲木伍牛、县长黎平多次提出要求,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安排县政府副县长吴家鹏牵头负责,副县长俞明刚、王珏配合,县政府办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属实。经认真研究,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机动三轮车管理难度大等情况,2008年县交警大队建议三轮车自发成立联组,实行编号喷印管理模式,实行单双号出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压力。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每天在城区流动和停放的各类机动车约有千余辆,与现有道路条件和无规范停车场等因素形成了巨大反差,造成了交通秩序的经常性拥堵。目前,喜德县城区机动三轮车拥有量为900余辆(其中:电动三轮车30余辆),驾驶人员构成主要包括:城镇居民50余人、农村居民850余人(其中:残疾人员30余人、贫困建档立卡户100余人),所有机动三轮车无一辆属于合法状态。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本次群众来信举报后,2017年8月20日-21日,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喜德县城区机动三轮车拥有量为900余辆,数量庞大,造成噪音、尾气、扬尘、拥堵等问题,加之喜德县光明大道改扩建工程,以及喜德县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车辆的乱停乱放和乱摆摊设点等问题将扬尘、拥堵问题严重化。

  三、处理情况

  (一)扬尘问题的处理情况。根据光明大道的实际情况,在施工措施中,制定扬尘治理方案,由施工方四川翌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对道路实行围挡并在施工中采用湿法作业,使用防尘网对裸土进行覆盖,采用彩条布对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遮蔽,路面干燥即刻开始洒水作业;由县规建住保局派洒水车对县城区进行早中晚3次洒水作业,温泉至国税局路段进行早晚2次洒水作业。目前,扬尘问题已逐步解决。(责任单位:县规建住保局,责任人:舒武)

  (二)交通拥堵和尾气噪声问题的处理情况。一是已落实措施:2017年8月23日启用喜德县客运中心,县交警队、县城管办、县运管所、县治理办负责把所有营运车辆集中到客运中心,集中上下客、严禁乱停乱放、严禁站外私自拉客,切实做到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办、县运管所、县治理办,责任人:阿的伍合、马林、阿尔常轨、俄木尔坡);由运管所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种“黑车”以及超范围经营行为,形成动态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运管所,责任人:阿尔常轨);由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和县城管办对街道两旁的乱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城管办,责任人:袁清雄、马林)。以上工作均落实。二是年内落实措施:2017年9月30日光明大道改扩建工程完成后将最大程度缓解交通压力,同时对县城区停车位进行重新划分,明确停车位(责任单位:县规建住保局,责任人:舒武);按“疏堵结合、统筹解决”的原则,由县国投公司负责组建成立“喜德县瑞隆公共交通营运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1月实现试运行,第一期确定1条公交线路、6辆公交车,逐步取缔三轮车(责任单位:县国投公司,责任人:罗志清);三是结合我县城市交通环境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喜德县机动三轮车取缔实施办法或方案(附后),依法全面取缔机动三轮车,全面解决机动三轮车造成的交通拥堵和尾气噪声问题(责任单位:县政府办、运管所、交警大队,责任人:阿于木果、阿尔常轨、阿的伍合)。

  四、回访情况

  由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受理并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投诉材料中无投诉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对投诉人开展案件办理结果回访情况调查。2017年8月20日,喜德县群众工作局、运管所对沙志文(18283412043)、龙小华(13980288306)王群英(18113339733)等群众代表和街道商户代表进行了回访调查,表示满意。

喜德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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