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德县财政局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14年12月01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主席令第24号发布)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财政部令第26号发布)第四条:“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第十三条第一款:“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确定。”

  二、申请条件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该项目申请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

  (二)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合格。

  三、申报材料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该项目申请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份。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工作单位等等。

  (二)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四)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五)符合“申请条件”中第二条规定的,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县财政局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二)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的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应当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并每年参加不少于24个学时的继续教育。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4-7442526(喜德县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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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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