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0日上午6:35左右,我县东河乡瓦尔村1组与西昌市高枧乡中所村1组交界处发生山体滑坡。滑坡点经度:102°17′30.49″,纬度:27°54′27.02″。规模为大型滑坡,未造成人员伤亡。
灾害发生后,我县立即安排县国土和事发所在地乡镇,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危险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目前事故原因等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同时,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4月8日州地质灾害紧急会议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县国土局要加强指导、督促,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