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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德县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 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17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喜德县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改善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通报2015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结果的函》、《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通报2015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结果的函>的通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基本情况

  喜德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喜德县贺波洛乡瓦吉村,水源地名称:贺波洛小桥水源地,经度102 °28′28.65″E,纬度28°21′46.45″N,属于河流型水源地,县城饮用水源地于2011年由省政府进行了重新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中我县严格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保护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检出特定污染指标

  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检出特定污染指标的情况属于检测仪器问题并已及时更正,在2016年度及2017年第一季度的监测中均未检出特定污染指标。

  (二)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例行监测频次不足

  由于县财政极度困难,资金投入不足,促使2015年度对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例行监测频次不足。已于2016年至2017年完成例行监测任务。

  整改措施: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例行监测频次任务。

  整改完成时限:县环保局已在2016年度完成了饮用水源保护区例行监测任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三)县城无备用饮用水源

  整改措施:报告县政府后,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分析论证,确定备用饮用水源并依法进行上报划定和备案。

  整改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前,组织相关部门确定县城备用饮用水源。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自来水公司、饮用水源地所在乡(镇)政府

  (四)饮用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隔离网存在破损的情况

  整改措施: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破损隔离工程安排经费及时进行维修。

  整改完成时限:2017年8月完成。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五)未开展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演练

  整改措施:按照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开展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演练。

  整改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完成。

  责任单位:县自来水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工作要求,县政府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全县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推进落实,各相关单位,部门具体联动,共同推进的机制。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以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完善沟通机制,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督查督办。整合督查力量,优化督查方案,由县目督办、县规建住保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等组成联合督查组,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喜德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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