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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来源: 时间:2015年05月28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州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着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原则

  (一)突出重点,分段安排。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审计目标要明确、具体,具有可评价性。全年项目计划按两个阶段安排。第一阶段(3月至5月)为预算执行审计阶段,主要围绕“三个报告”需要安排审计项目。第二阶段(6月至11月)为集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社保、农业、投资等专项审计阶段,其间完成全国统一组织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任务。

  (二)综合平衡,留有余地。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留有余地,合理控制和压缩审计项目数量。除署定省定项目和预算执行审计中的上下联动事项外,县局统一组织实施的重大审计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州局计划项目,以控制数量、保证质量,并为参加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完成地方党委政府交办任务留出空间。

  (三)强化整合,提高效率。加强审计项目之间的统筹和融合力度,避免相互割裂、各自为战。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要与各专项审计对接,加强政策分析、共用审计成果;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安排应充分发挥财政管理审计的引领作用,做好与新预算法要求的对接,加强各项目板块之间的内在联系,实现整体联动;经济责任审计要与政府性债务、县级财政收支审计衔接,探索分段安排、分步实施、分项报告(以下简称分段、分步、分项)的审计模式,提高现场审计效率。

  (四)积极创新,科学管理。推进数字化审计方式,预算执行审计、社保审计等依托单位数据资源开展系统分析、重点核查;建立审计项目计划调整向上级审计机关备案制度,既保证审计计划的一定弹性又加强计划约束。

  三、审计项目

  (一)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转型升级为目标开展跟踪审计,重点关注相关部门和地区与稳增长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情况,财税、金融、产业、外贸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招商引资政策清理情况,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由项目所在地审计机关实施同级审计。

  审计时间: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5日内将审计结果报送同级政府并同时抄送州局,州局汇总本级相关项目和县市报送情况,于10日前形成综合报告报送州政府和省审计厅。

  (二)财政审计。

  1.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预算执行和四本决算(草案)编制、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全口径预算管理及转移支付制度的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资金存量的盘活、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完善、财政决算(草案)的真实、完整、合规以及对上年度审计建议的采纳和改进等情况;同时加大对财政扶持养老产业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的审计监督。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财政审计股负责对县财政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20日前完成。

  2.地税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税收征管机制不断完善和税收政策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税收减、免、缓、退行为,西部大开发、“稳增长”和小微企业税收扶持等税收优惠的审批及执行情况,投(融)资、担保及理财公司等新型企业税收缴纳情况;继续对劳务派遣和劳务用工企业税收缴纳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财政审计股对县地税局地税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20日前完成。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县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督促改进工作作风若干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国家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与支出情况,同时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吃空饷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安排财政审计股对县司法局、森林公安局2个部门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30日前完成。

  (三)民生资金项目审计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署定)。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部署执行。预通知于8月中旬进点10 月底结束现场审计。

  2.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分配公平、管理规范、机制健全、制度完善和维护群众权益、推动“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为主要目标,重点关注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完成,资金筹集使用,棚户区改造规划及实施,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以及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由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实施同级审计。

  审计时间从1月中旬进点,3月底结束现场,4月5日前向省审计厅提交综合报告。

  (四)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投资领域改革和核实工程决算、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为主要目标,重点关注建设资金使用的合规、有效情况,工程决算以及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等,揭示项目建设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堵塞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针对性建议意见。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对县上2个以上竣工决算项目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12月10日前完成。

  (五)专项审计(调查)。

  1.退牧还草工程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退牧还草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为主要目的,通过审计调查全面掌握在实施2013至2014年度退牧还草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过程中政策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反映实施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对草原保护和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农牧民收入增加和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揭示和严肃查处退牧还草政策落实不到位、工程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由县审计局行政事业股对退牧还草工程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从5月25日前进点,7月15日前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2.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跟踪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有效落实为目标,检查相关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情况;检查有无挤占、挪用、克扣和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检查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批复、招标等程序是否合规,有条件的县市应对基建工程项目进行预、决算审计;检查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是否统一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补助标准和范围是否合规,要求必须抽查到学生本人,抽查面应达到30%;各学校是否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建设和发展小农牧场等。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统一组织全州各级审计机关对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从8月开始,11月20日前完成。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跟踪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全面掌握全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准确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科学规划、完善配套措施、合理配置资源等建议,检查2014年资金的安排、落实和使用情况,评价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取得的成效。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州审计局统一组织全州各级审计机关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从7月开始,11月20日前完成。

  4.彝家新寨建设专项资金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促进彝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推进大凉山贫困地区跨越发展、和谐稳定,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促进喜德跨越发展。重点检查2015年度彝家新寨建设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审查彝家新寨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评价彝家新寨建设项目实施效果。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财政审计股负责对当地扶贫工作相关部门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7月开始,11月20日前完成。

  (六)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县3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科学发展,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州委州政府“十项规定”县委九项规定相关要求的情况,以及重大经济决策、财政收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国有资产管理、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等。

  审计对象与组织实施方式:县审计局安排经济责任审计股对3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1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必须履行报批程序。

  二是及时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各相关审计项目组织单位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尽快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重点以及审计分工。要将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三公”经费管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正版软件使用等情况审计纳入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作为审计关注的重点内容,各县市审计局年末须向州局上报审计情况报告。

  三是加强对计划执行全过程的管理。各项目组要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审计质量;各单位要用好“审计计划统计管理软件”,及时跟踪、分析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实施进展、资源投入及审计结果情况;加大联网审计执行力度,不断提高审计组织管理水平和审计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审计项目综合分析和绩效评估。审计项目实施完毕,牵头组织实施单位要对审计项目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从宏观政策跟踪项目组织实施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审计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

  

2015年喜德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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