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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德县民政局2016年1-6月份工作总结


来源: 时间:2016年07月26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2016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政政策,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强化“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完成基层政权,社会事务,老龄,婚姻登记等工作。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全面完成了上半年民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做到了时间过半,工作目标任务过半。现就2015年1-6月民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生目标工作任务

  (一)城市医疗救助:1-6月份累计住院救助68人/次,救助金额达21.19万元。人均救助额为3116.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70%。

  (二)农村医疗救助:1-6月累计住院救助684人/次,救助金额达142.18万元。人均救助额为2078元。资助参合人员43403人,资助参合资金额为390.63万元。

  (三)城市低保:截止6月全县共有城市低保户2056户,累计保障人数26765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706.1万元,月人均补助263.8元。全县低保对象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四)农村低保:截止6月全县共有农村低保户14227户,累计保障人数254982人,农村低保人员,累计发放低保金3840万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额  150.6元。全县实现社会化发放。2016年4月初,我局启动低保精准识别和复出工作。紧紧围绕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以“低保兜底一批”为核心,协同抓好脱贫攻坚民政各项工作任务。5月共对14227户42497人低保户进行复查,共精准识别和复查出低保7045人。目前,我县低保“兜底一批”数据复核认定工作还在进行中。

  (五)农村五保供养:根据应保尽保的精神,我局认真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全县共有901人农村五保人员,分散供养五保人员月供养额为300元, 1-6月份共计发放供养金162.18万元。

  (六)失地农民生活补助:截止6月底,对全县1405户2415人失地农民落实了生活补助,1-6月共计发放生活补助金179.62万元。

  (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救济:目前全县共有15名精简退职救济对象。年初按相关政策对精简退职人员生活救济进行调标,新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1-6月份共计发放救济金3.6万元(含1-6月补发调标部分0.9万元)。

  三、救灾救济工作

  (一)全县受灾情况

  今年我县因受气候影响,入汛以来先后遭受强降雨,冰雹、山体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生活生产带来了严重威胁和重大损失。全县共有10个乡镇25村34组不同程度受灾,受灾770户341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52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10公顷。灾害造成54户135间农房严重损坏,1-6月受灾直接经济损失408.65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365.22万元。

  (二)做好防汛救灾准备:为了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州、县防汛救灾预案,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并要求各乡镇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工作领导,建全值班制度,成立抗洪抢险小组。把预防工作做在前,防患于未然。

  (三)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灾情发生后,县民政局第一时间迅速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成立抗洪抢险救灾小组,全局干部职工迅速投入到查灾救灾工作中。为了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全县灾情,我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查灾核灾工作组,深入到各受灾乡镇,查看灾情,并准确收集回乡镇的灾情情况,并及时向州民政局汇报我县灾情争取支持。

  (四)确保受灾群众生活稳定:为切实保障去年受灾群众临时生活,使他们能平稳渡过难关。我局1-6月共下拨救灾款41万元解决312户1368人临时生活困难,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从而保障了我县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所、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

  (五)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争取地方预算配套资金:2016年上半年,我局及时向州民政局报送了我县各项救灾统计报表,合格率达100%。年初完成地方财政预算自然灾害救济配套资金  万元。

  四、优抚安置

  2016年上半年,我局优抚、双拥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军队、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法规、全力保障优抚对象权益为重点。开展优抚、双拥工作,通过有序工作,优抚、双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及时足额兑现优抚对象各项政策待遇。2016年初按照国家新的抚恤、定补政策落实兑现了全县368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定抚、定补金, 1-6月共计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定抚、定补金135.24万元(含补发2015年10-12月提高部份10.87万元);年初,将  名符合政策要求的60周岁农村籍退伍军人、 名参战退伍军人纳入2016年定期生活补助。对6名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进行生活补助,共计发放补助金1.1万元;对4名重点优抚人员进行医疗补助,补助金1.18万元;

  (二)积极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全面做好涉军维稳工作,2016年共接访2人(次)涉军上访。在接访中民政局按政策依据对他们作好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对个别有不稳定因素(苗头)的及时与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共同作好稳控预防工作。对生活、住房确实存在困难的优抚对象。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民政其他途径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生过因政策待遇而造成的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从而维护了我县的社会稳定。

  (三)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今年初,我局共接收退伍军人29名,已按国家《退伍军人安置条例》妥善安置。对2016年冬季退役的 名城镇、农村籍退伍军人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和农业技术培训,让他们掌握1~2项实用技术,促进他们退役回乡后能更好的创业或就业。

  (四)双拥工作。2016年元旦、春节,在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深入到驻县部队及优抚对象家中进行慰问。走访慰问驻县部队3个军事单位,重点优抚对象代表 名;为他们送去慰问信、慰问金及慰问物资(拥军酒)。共计开支慰问经费4万元。

  为了不断提高群众的双拥思想认识,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双拥教育与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我局年初在全县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县双拥办充分利用街路牌、新闻媒体、横幅标语等作为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报道双拥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今年清年节期间,县民政局还充分发挥“县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对党员干部、群众、师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宣传烈士事迹,增强群众和学生的爱国意识。今年清明共接待1024人(次)。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增进了军政、军民之间的鱼水关系。

  五、社会事务工作

  (一)殡葬改革管理工作: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殡葬改革。我局利用清明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采取标语、发放传单、设宣传站点等形式,依法宣传殡改的重要性和决心,以及宣传殡葬改革的措施和要求。1-6月共写标语11条,印发宣传单和宣传资料200余份,设点宣传点5个,宣传殡葬改革,使政府推行殡葬改革的要求和规定深入心。

  (二)收养登记工作:为了让收养对象依法收养弃婴。民政局专门印制了办理收养登记宣传资料。按照审查、受理、登记、颁证的程序,积极向收养人员宣传国家的收养政策。

  (三)社会救助工作:按照救助人员住得下、不受饿、不受寒、能及时返乡的要求。2016年1-6月先后救助139人∕次,(其中:外地转入5人;临时直接救助134人)发放救助款0.43万元。

  六、社会福利工作

  (一)孤儿认定和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对全县517名符合政策的孤儿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678元。1-6月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10.32万元。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二)特殊困难儿童生活救助工作:目前,全县共有695名特殊困难儿童(其中:城镇籍23名、农村籍672名),城镇籍特殊困难儿童每人每月生活救助标准为545元(其中:享受城镇低保部分为每人每月345元),农村籍为每人每月360元(其中:享受农村低保部分为每人每月160元)。1-5月共计发放69.5万元生活补助金(未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部分)。发放方式为金融机构代发。通过以上救助,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了充分保障。

  (三)婚姻登记工作:今年1至6月份依法办理结婚证252对(含补办结婚证43对),离婚证36对,合格率达100℅,结婚人员婚检率达100℅。

  (四)慈善工作:为了让我县先心病能得到及早治疗。1-6月份我局陪同省、州义诊筛查专家小组深入到8个乡镇开展先心病筛查工作。共检查出43名先心病患者,并将符合医治条件的先心病患者及时送往成都心血管医院进行免费治疗。

  (五)福利院入住工作

  我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目前共入住54名五保老人。目前,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每月生活费600元。福利院规范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对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喜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七、基层政权建设和行政区划

  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规范了村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村民民主管理意识不断增强。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2016年初,我局为全县24个乡镇及170个村统一制作了政务、村务公开的记录本,使乡镇及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八、民间组织

  2016年初,全县共有25个社会团体、1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了加强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年初对社团、民办非企业进行年检。对已到期的2个民办非企业进行换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九、信访维稳

  随着各项惠民政策的出台,民政对象户矛盾越显突出,为了减少民政对象的上访,确保我县的社会稳定,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年初,民政局成立了信访维稳领导小组,深入到全县24个乡镇,进行走访排查不稳定因素,对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及救济对象(低保对象)所提的诉求,我局按有关政策及时做好解释,对符合政策的诉求,及时给予解决落实,做到了件件事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把事办好,让群众满意。

  十、老龄工作

  加强《老年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基层老年协会的管理。今年春节期间先后对喜德驻成都、重庆、乐山、眉山、彭山、西昌等地的退休老同志进行了走访慰问。2016年上半年共下拨14个老协和老年活动点活动经费7.5万元。按有关政策为全县4名农村籍100岁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费0.72万元;为82名农村籍90岁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费8.88万元;为954名农村籍80周岁老年人发放生活费52.44万元。

  十一、加强民政系统行风政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以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在民政系统开展行风政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进一步树立民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十二、廉政防控体制建设工作

  为扎实推进和完善廉政防控建设,我局及时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喜德县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为了加强风险预警,落实风险防控责任。上半年召开了 2次全局廉政会议,结合民政实际工作,学习讨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制度。使全局职工牢固树立起廉政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的能力。多次在民政服务对象中广泛征求意见,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工作环节,进行廉政风险梳理。对可能引发腐败苗头的岗位作出岗位预警。目前,已构筑了“岗位履行有标准、防控管理的措施、问责追究有依据”的防控措施。

  十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民政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工作业务量不断增加,但民政队伍结构确不合理;二是编制偏少,造成我局工作人员一人多岗多职,工作量大,分散工作精力,使民政工作无法做深做细,做实做好;三是民政工作经费县财政未纳入预算。特别是项目工作经费,致使我局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四是乡镇民政助理员政治和经济待遇与乡国土、计生员相比有明显差距。导致乡镇民政助理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五是殡葬改革工作难度大。因群众观念陈旧,长期以来受历史的原因和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及数千年来留下的土葬习惯,人们普遍形成了“入土为安”、“棺葬为孝”的陈旧观念,严重阻碍了火化政策的落实。殡葬设施不足,无火化、冷藏设备,没有专门的综合性殡仪馆和公墓,也是导致我县殡葬改革工作难以实施的重要因素。六是和平时期拥军意识有所淡化。群众认为拥军工作在战争时期比较重要,和平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没那么重要;认为拥军是党委、政府和部队的事情,与己无关,特别是一些部门单位和新经济组织参与拥军的热情不够高;由于利益关系的调整,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发生变化,重物质轻精神,认为“拥军”就是送钱送物,这种现象在基层群众中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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