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www.lsz.gov.cn 时间:2015年05月18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5〕150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凉府办发〔2015〕5号)要求,现就深化我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政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推进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政务工作实现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是建设开放、透明、服务、廉洁政府的关键所在。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统筹部署,扎实推进。

  二、明确分工,协调配合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我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详见附件1)。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自牵头负责工作,并按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促,抓好落实

  各县市、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做好工作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市、各牵头部门于2015年7月15日前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2015年12月1日前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本通知与《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凉府办发〔2015〕5号)要求相同的,上报材料只报一次。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依法行政和政府部门绩效评价内容进行考核,州政府办公室将组织检查。(联系方式:州政府办公大楼311室,电话:3235629)。

  附件:1.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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