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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7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18年07月17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25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4-7442646

  通讯地址:凉山州喜德县新喜巷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喜德善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矿石破碎加工场项目

喜德县拉克乡干拖村

喜德善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喜德县善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在喜德县拉克乡干托村建设破碎加工场项目。主要建设一条白云石破碎加工生产线,年加工白云石量为20万m3/a。本项目总投资430万元,环保投资为44.6万元,投资比例为10.37%。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一)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通过临时旱厕收集后,拉走施肥。

(二)废气:建设施工期间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是扬尘,项目采取本环评中提出的措施后可确保施工扬尘不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污染影响,达到保护环境、保障身心健康的目的。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主要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在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的前提下。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弃土尽量用于回填;设剩余的弃土堆放处进行围挡等一系列措施,生活垃圾由厂区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池。

营运期:

(一)废水:项目生产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废水排放量为零;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

(二)废气:经计算破碎加工场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区、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为边界)取50m,该项目堆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涉及医院、学校和居住区等敏感点。

本环评要求在项目运行期间周边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今后不得引入居民区、机关、食品厂、自来水水厂等对外环境要求较高的企业,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以及其它与本项目不相容的行业及敏感目标。

(三)噪声:本项目的环境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运行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环评要求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座减振,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在加上距离的衰减;环评要求项目夜间禁止施工。矿石加工场运行期噪声对敏感点西北面210m处则莫居民点在叠加背景值后,噪声的预测值为昼间:59.08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60dB(A))。

(四)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矿石加工厂沉淀池底泥经带式压滤机处理后,形成滤饼,运至制砖厂制砖。矿石加工厂(劳动定员6人)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乡镇垃圾收集池集中处置。

  • 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按有关规范设计设置有效的消防系统,做到以防为主,安全可靠;

2、对项目运行区域内严格管理,形成良好的运行体系。

针对运营期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设单位还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高效的安全生产机构,制定事故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三、洁生产分析

清洁生产是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以技术、管理为手段,将污染物消除或消减在生产过程上,使生产末端处于无废或少废状态的一种全新生产工艺路线,是将产品生产和污染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取得资源、能源配置利用的最大效率和环境成本的最小量化,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本项目清洁生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节能降耗

产生区域内选用高效节能的照明器具,采取合理的供电系统。

(2)污染物产生

项目场区进行绿化,对场地进行硬化,以抑制扬尘的产生;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附近林地和农田施肥不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乡镇环卫部门处置合理。

2

喜德县欣欣小学和向荣中学建设项目

喜德县光明镇新联村一组

喜德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光明镇新联村一组,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欣欣小学及向荣中学的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风雨操场、行政综合楼、实验楼、体育馆、围墙、大门、停车位、景观等辅助设施。本项目场地占地面积约191282.26m2;项目总投资为26197.77万,环保投资424.0万元,占总投资1.62%。

本项目为教育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号令《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判断,该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第一类 鼓励类,第三十六项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一)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临时旱厕收集后用作附近耕地农田农肥;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项目无废水外排,

(二)废气:建设施工期间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是扬尘,项目采取本环评中提出的措施后可确保施工扬尘不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污染影响,达到保护环境、保障身心健康的目的。

(三)噪声: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很小。

在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的前提下,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减缓,再加上施工期较短,环评认为施工期噪声影响可以接受。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土石方可堆放于项目西北侧的教师宿舍预留地,用于喜德县城市建设回填用于或用于城市低洼处平整场地用土;剥离的表土用于绿化用土,施工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乡镇环卫部门送至乡镇垃圾池统一处理。

营运期:

(一)废水: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化粪池,化学实验室废水经过中和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物实验室废水经过消毒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本项目产生的全部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1)本项目建设范围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但是暂未铺完成城镇污水管网,且项目所在地喜德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还在修建中,未正式运营;

(2)本项目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未正式运营前要求修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本项目废水进行处置达标后排入项目南面孙水河;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后接附近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化学实验室废液,经收集处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生活垃圾收集点臭气;

食堂油烟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烟气净化设备(去除率大于85%);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其排放浓度低于2mg/m3,处理后的油烟经烟囱引至食堂2楼楼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汽车尾气其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因为车位少,且地下停车库加强机械通风,地上停车位地势开阔,且相对分散,其产生的汽车尾气较少,加上项目区域地势平坦开阔,项目绿化率覆盖高,有利于汽车尾气污染物自然扩散,项目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吸顶式排风机、试剂柜密闭抽风收集后,再统一通过专用管道抽至实验楼楼顶排放,建议其排放口设置于西南方向(主导风向下风向),再加上本项目实验仅为初中化学实验室,使用的药品试剂量较少,各项废气污染物属于间歇式排放,区排放量很少,因此,实验废气经抽排风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垃圾收集点臭气经采取垃圾收集箱收集,可仅留垃圾投放口,其生活垃圾采取日产日清,每天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输处置;要求在垃圾收集点设置绿化带,其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气得到有效的控制,其垃圾收集点不在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其收集点南侧为道路及孙水河,项目所在地地势开阔平坦,经过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进出车辆噪声、配电室噪声,教学活动噪声、油烟净化器噪声等。通过采取:①进出车辆噪声:加强管理、限制行驶速度、禁止鸣笛;②配电室噪声:实体围墙隔声、封闭式室内;③教学活动噪声:加强管理、设置实体围墙,并在四周种植高大乔木;④油烟净化器噪声:食堂厨房抽油烟机设置在食堂厨房内,一般通过混凝土砖墙阻隔后隔声量大于20dB(A)等措施后,可满足校区内、外教学环境要求和GB3096—2008《声环境噪声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在校内通过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厂底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喜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餐饮垃圾(废油脂等)要求由塑料桶容器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严禁地沟油给不法商贩重新利用。

二、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防止其风险发生,环评要求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要求其实验室在满足实验的前提下,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试剂,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试剂;

(2)由专业的实验室教师进行全程监督进行实验;并在实验进行前,把使用的试剂的理化性进行讲解,以及其危害及急救措施进行讲解;

(3)毒性大的试剂由实验室教师进行配置;

(4)实验室使用的试剂禁止携带出实验室;

(5)做实验时打开通风橱进行抽排风换气;

(6)实验后及时清理试验台,将剩余的试剂回收存放入试剂存放室;

(7)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

三、洁生产分析

(1)本项目选用高效节能的照明器具,采取合理的供电系统;本项目采取先进的环保装饰材料;本项目宿舍洗浴用水采用电锅炉加热;食堂燃料使用液化石油气,本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其生产燃料为清洁燃料。

(2)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节约水资源;通过晒水降尘、覆盖等措施大大减轻扬尘污染。

(3)运营期设置智能灯光控制系统,在楼梯间采用红外线感应自熄开光控制应急照明及普通照明,此开关并带消防应急功能;光彩照明电源,均根据室外光照及时间自动控制。

(4)自来水开关,可采用节水型开关;

3

喜德县则莫河段采砂项目

喜德县拉克乡呷拖村

陈伟春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喜德县拉克乡呷拖村,项目建设2个采砂点,业主单位只进行河道砂开采,采用机械旱厕的方式进行采砂,不进行砂石的加工生产,河道砂石开采量约3.3万m3/a。项目总投资207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4.1%。

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中“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生产类别不属于“限制类”也不属于“淘汰类”;同时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本项目取得了喜德县水务局颁发的四川省河道采砂许可证(川采证字〔2017〕第213432002号)。

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于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厂旱厕收集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清运施肥,不外排;采坑中含沙废水在坑内经过沉淀不人工排放,不扰动河流中水体。

(二)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主要废气为扬尘,产生源为装卸、运输及原料堆场粉尘,粉尘产生量较少,经过洒水及遮盖运输能够有效地降低粉尘产生量,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本项目的环境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运行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环评要求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在加上距离的衰减;环评要求项目夜间禁止施工。项目场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 60dB(A),夜间 50dB(A)),不会造成扰民影响。

(四)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

营运期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为0.49t/a,集中收集后送附近乡镇垃圾收集池集中处置;河道中清理出的塑料垃圾、树枝等固废,集中收集后送附近乡镇垃圾收集池集中处置。

二、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机具维修和管理,定时检测机具设备运行情况,降低出现环境污染的风险,防治出现机械设备燃油跑、漏现象,对水体造成污染;

2、加强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培养职工要有高度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并且要熟悉相应的设备属性,有熟练的操作技能;

三、洁生产分析

清洁生产是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以技术、管理为手段,将污染物消除或消减在生产过程上,使生产末端处于无废或少废状态的一种全新生产工艺路线,是将产品生产和污染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取得资源、能源配置利用的最大效率和环境成本的最小量化,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本项目清洁生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节能降耗

使用先进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产生区域内选用高效节能的照明器具,采取合理的供电系统。

(2)污染物产生

废水经采砂坑洞沉淀后排放,不允许废水直接排入河道内;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周边农户农田施肥不外排;固废统一收集后交由乡镇环卫部门处置合理。

  喜德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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