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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喜)食药工质监 罚〔2018〕19号


来源: 时间:2018年07月25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某某因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000.00元(肆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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