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德县医疗保险各参保人员;
应广大参保患者就医需求,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经我中心办公会研究,现对我县参保人员因病需在民营医院就医流程规范如下;
一、就医流程
我县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到民营医院住院就医,就诊医院须是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入院后7日内报喜德县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需将以下材料带回参保地医保报账;住院病历、住院发票、出院证、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医院等级证明、报账人社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联系备案电话 ; 0834 -7443967
三、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喜德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