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办理登记、核定费率及缴费基数
政策依据
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四川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社会 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
所需资料
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按8%的费率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体参保人员按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办理流程
资料审核办理登记
承办部门
喜德县社保局
服务时限
3个工作日